园区各企业:
根据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滁发改服务[202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现决定对园区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含平台、服务机构)进行费用减免。
一、减免内容
对于园区孵化企业(含平台、服务机构)2022年度5、6、7月份房租等费用进行全额减免。
二、减免对象具备条件
1、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
2、单位注册地址在市科创中心内;
3、合同有效期实际涵盖减免月份;
4、2022年5、6、7月内新进驻的企业、机构也享受对应月份减免政策。
三、减免申报渠道
1、孵化企业减免申请材料由孵化事业部受理审核,联系人计晴,电话3210322,邮箱:czskczxfhb@163.com。
2、科技服务机构减免申请材料由技术转移部受理审核,联系人杜娟,电话3043139,邮箱:kczxwhr408@126.com。
3、启迪之星(滁州)众创空间、天地汇众创空间、程创汇众创空间减免申请材料由综合部受理审核,联系人杨碧霞,电话3210193,邮箱:359214487@qq.com。
4、快递服务站等基础配套机构减免申请材料由运维保障部受理审核,联系人诸长青,电话3210329,邮箱:331395072@qq.com。
四、申报材料
1、滁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收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
2、单位落实减免国有资产类房租情况表(见附件2);
3、证明补贴时间段的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名称一致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验);
5、启迪之星(滁州)众创空间、天地汇众创空间、程创汇众创空间须提供已出台的对自有区域孵化项目的减免扶持政策。
以上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2纸质、电子版均需报送。
五、审核兑现
中心每月一次集中审核企业减免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平台、服务机构)免收相关费用,同时向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费用减免申报工作,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滁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收费减免申请表.doc
2、单位落实减免国有资产类房租情况表.xls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