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火炬计划
来源:n   发布日期:2012/8/28

火炬计划是由科技部组织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其宗旨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因地制宜,保证项目质量,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并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计划产业基地、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和实施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同企业结合,共同承担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863"计划)成果以及其它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择优评选并组织实施的高科技产业化项目。

从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中择优认定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好,产业规模大;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大的市场覆盖面,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应在同行业中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地方经济中起支柱作用。

申报渠道与要求:

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由各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2、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①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

②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①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

②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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